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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1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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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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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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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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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新华区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大起底、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主题词:
- 文号:
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新华区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大起底、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站场,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昆仑华大能源有限公司、沧州市恒岳天然气有限公司:
现将《新华区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大起底、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6日
新华区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大起底、
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4月9日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区城管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大起底、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城管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集中开展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大起底、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事故风险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范围及时间安排
燃气、市政、环卫、城管执法等城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即日起开始,长期开展、持续推进。
三、排查整治内容
各股室、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一)共性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等情况;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等情况;
4.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6.按规定对“第三方施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安排专人现场管理等情况;
7.按规定管控重大危险源,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应急值班值守等情况;
8.多个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情况;
9.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奖金、设置举报奖励公示牌和公告牌、列入培训等情况;
10.各级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暗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燃气领域重点检查内容
燃气、市政、环卫、城管执法等其他行业领域要参照各自《风险隐患和管控措施清单》以及《全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排查内容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以及“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起底、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即日起开始,长期开展、持续推进。
四、工作方法
(一)动员部署。
各科室、场站执法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召开会议专题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排查整治。
1.摸清底数。各科室对所监管城管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事业单位、所有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基础信息,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大起底。
2.全面排查。
企事业单位自查。相关企事业单位制定自查自改方案,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每周报我局。
行业检查。组织业务骨干和专家对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精准排查,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导整改。
(三)强化培训。
各科室、场站执法小组要组织消防专业人员深入重点单位,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实践教学。在集中培训基础上,督促指导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消防教育培训纳入日常工作,经常性巩固提升。
五、工作机制
(一)定期报告机制。各科室、场站、执法小组要将排查整治情况每周报安全股。
(二)督导检查机制。区城管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项督查组,配备专家,对各燃气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隐患大起底底数清不清、安全培训实不实、排查整治深不深、责任落实到位不到位。
(三)通报约谈机制。视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开展不力的燃气企业进行通报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谋划,细化检查安排,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教育培训。各科室、场站执法小组要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小团组”安全培训,加强企事业单位一线员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确保真查出问题、查出真问题。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科室、场站执法小组对城管领域企事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强化行刑衔接,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专项行动敷衍塞责、走过场,未按规定频次、标准开展检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漏查的;对发现隐患整改跟踪不到位,或故意隐瞒、谎报隐患情况的;对因工作不力致使整改期限内隐患未消除,导致引发事故的;对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推诿扯皮造成重大影响及出现亡人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