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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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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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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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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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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新华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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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新政办字〔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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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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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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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新华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小赵庄乡,区直相关部门:
《沧州市新华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沧州市新华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以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和信用环境迭代升级,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市场活力提质专项行动
(一)畅通市场准入渠道。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配合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开办营商环境深化年活动,进一步拓展跨区域通办,实行登记注册机读档案查询就近直接办理;探索推行“开业第一见面人”服务模式,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直达。按照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名称自主申报、注册资本认缴、名称管理和经营范围改革。
(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开展2025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民生领域,强化垄断案件线索排查,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配合市行政审批局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严格按照市局“双盲”评审要求进场开展招标投标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协调指导行政监督部门开通并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智能化监管全覆盖。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等活动,服务对接企业不少于20家。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增加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不少于1家。推动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年底前全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4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推动对故意侵害、重复侵犯专利权等行为引入联合惩戒等措施。
二、实施政务服务提标专项行动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制定“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优化升级政务服务网和“冀时办”APP系统。编制为企业服务增值服务清单,将人才招引、金融融资等纳入服务范围,鼓励我区企业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开展增值化服务。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开设跨省通办远程虚拟窗口,提供远程帮办服务。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依托“冀时办”实现证照亮证、扫码用证便利化应用。按照省统一部署,配合省数政局优化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引导符合从业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依规查处资质资格借用挂靠、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行为。
(三)便利获取经营场所。按照省统一部署,探索工程审批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以及房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广新电子税务局,提升税费征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优化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强化兜底辅导工作,落实落细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涉税诉求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响应信用良好、风险较低企业数电发票用票需求。将跨区域通办服务延伸至税源管理分局,实现全区任意税务分局均可受理全国税费业务。
三、实施要素供给提档专项行动
(一)提升产业人才供给规模。重点面向全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开展走访调研,形成企业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校毕业生人才、技能人才等四张需求清单,根据企业实际用人需求,面向不同高校、科研院所、大中专职业院校靶向招引人才,提高引才适配度。面向企业开展培训活动,聚焦政策解读、专业技能等主题,提高企业人才素质。深化校企合作,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加大招聘会频次,有效应对用工短缺问题。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外籍人才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地方频道建设。配合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推进来华在华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网通办”。
(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作
用,有序推进小微企业首贷培植、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升,有效推进无还本续贷工作,引导银行机构加大续贷政策及产品推介力度。主动向金融机构推送优质企业,形成政银企合作常态化机制。配合市行政审批局推进“信易贷”,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三)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全年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家以上。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讲,积极争取建立企业研发项目“事前鉴定”试点。
(四)推动数据开放共享。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动公共数据编目、归集、治理和共享,加快培育一批引领示范性强、社会效益突出的“重点联系示范场景”。依托省级数据直达系统,积极配合市数据局向省级申请回流数据,更好满足数据应用需求。协调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四、实施法治保障提能专项行动
(一)健全精准高效监管机制。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更新“一单两库”,全面推广“一业一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加强对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等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沧州市新华区规范涉企执法检查9项机制(试行)》。明确区和乡办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应用“扫码入企”APP,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前,扫描被检查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实现执法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环保绩效创A政策。
(三)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完善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执破融合等制度,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执转破案件,推广预重整程序适用,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开展破产积案清理,采取拍卖、实物分配、租赁、政府回收等多种方式变价处置破产财产,推动破产财产多元化协调处置。完善破产信息查询一站式服务体系,便利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和评估机制。
(四)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提高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及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暴力讨债以及插手经济纠纷的黑恶势力,精准打击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法经营、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涉企经济犯罪。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严厉打击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敲诈勒索行为。
五、实施信用建设提优专项行动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招商引资承诺的前置程序,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按照市行政审批局推送的“信用河北”网站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等多渠道受理归集的问题线索,及时督办、全程跟踪。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开展政府合同履约智能化管理。推进化解政府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实施失信惩戒。
(二)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将经营主体基础信息以及反映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信用信息纳入目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形成信用主体档案信用库。配合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合市行政审批局按季度共享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供相关部门参考使用。将失信惩戒提示拦截环节嵌入相关信息系统和办事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实施联合惩戒。鼓励引导市场化机构参与个人守信激励应用建设。
六、实施助企纾困提效专项行动
(一)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做好优质项目推介,加快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培育和申报,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引导企业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促进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上下游、产供销对接活动,探索工业品在线直播模式,扩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规模,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用好共享工厂模式,帮助企业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
(二)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对接。出台沧州市新华区政企沟通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企恳谈会制度,邀请党委、政府领导与民营企业家座谈,坚持会前收集诉求,会上解决困难,会后督导落实,形成闭环解决机制。依托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听取民营企业诉求建议,协调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一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12345热线“客服”作用,推进企业群众诉求“网络+热线”双渠道应答。
(三)接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治理,对无分歧账款发现一笔化解一笔。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专项治理,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恶性竞争。配合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专项治理,整治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启用政府采购“智能辅助监管”系统,严厉打击投标人(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
(四)提高政策服务精准度。配合市发改委出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管理办法,对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依托省“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动态更新惠企政策及解读内容。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建设企业增值服务平台,在政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综合服务专区。
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和实际,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扩大改革成效。
附件:《沧州市新华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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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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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任务目标 |
完成时限 |
责任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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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市场活力提质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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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畅通市场准入渠道 |
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配合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 |
12月底 |
区发改局、区数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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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入推进企业开办营商环境深化年活动,进一步拓展跨区域通办,实行登记注册机读档案查询就近直接办理;探索推行“开业第一见面人”服务模式,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直达。 |
12月底 |
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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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按照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名称自主申报、注册资本认缴、名称管理和经营范围改革。 |
12月底 |
区数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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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
开展2025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民生领域,强化垄断案件线索排查,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6月底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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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深化招标投标“双盲”评审改革,严格按照市局“双盲”评审要求进场开展招标投标工作。 |
12月底 |
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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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协调指导行政监督部门开通并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智能化监管全覆盖。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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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
3月底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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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
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等活动,服务对接企业不少于20家。 |
12月底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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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增加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不少于1家。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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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推动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年底前全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4件。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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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推动对故意侵害、重复侵犯专利权等行为引入联合惩戒等措施。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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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政务服务提标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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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
制定“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 |
12月底 |
区数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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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优化升级政务服务网和“冀时办”APP系统。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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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编制为企业服务增值服务清单,将人才招引、金融融资等纳入服务范围,鼓励我区企业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开展增值化服务。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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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开设跨省通办远程虚拟窗口,提供远程帮办服务。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 |
12月底 |
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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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依托“冀时办”实现证照亮证、扫码用证便利化应用。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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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按照省统一部署,配合省数政局优化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引导符合从业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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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依规查处资质资格借用挂靠、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行为。 |
12月底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分局、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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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三)便利获取经营场所 |
按照省统一部署,探索工程审批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以及房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
12月底 |
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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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
推广新电子税务局,提升税费征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
12月底 |
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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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优化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强化兜底辅导工作,落实落细各类减税降费政策。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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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建立涉税诉求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响应信用良好、风险较低企业数电发票用票需求,提升企业用票便利度。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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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将跨区域通办服务延伸至税源管理分局,实现全区任意税务分局均可受理全国税费业务。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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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要素供给提档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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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一)提升产业人才供给规模 |
重点面向全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开展走访调研,形成企业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校毕业生人才、技能人才等四张需求清单,根据企业实际用人需求,面向不同高校、科研院所、大中专职业院校靶向招引人才,提高引才适配度。 |
12月底 |
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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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面向企业开展培训活动,聚焦政策解读、专业技能等主题,提高企业人才素质。 |
12月底 |
区人社局、区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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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深化校企合作,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开展职业技能大赛。 |
12月底 |
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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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加大招聘会频次,有效应对用工短缺问题。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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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外籍人才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地方频道建设。 |
12月底 |
区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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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配合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推进来华在华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网通办”。 |
12月底 |
区科工局、区人社局、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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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
进一步发挥首贷续贷服务中心作用,有序推进小微企业首贷培植、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升,有效推进无还本续贷工作,引导银行机构加大续贷政策及产品推介力度。 |
12月底 |
区政府办、区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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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主动向金融机构推送优质企业,形成政银企合作常态化机制。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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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推进“信易贷”,推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
12月底 |
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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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三)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
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全年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以上。 |
12月底 |
区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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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讲,积极争取建立企业研发项目“事前鉴定”试点。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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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四)推动数据开放共享 |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推动公共数据编目、归集、治理和共享,加快培育一批引领示范性强、社会效益突出的“重点联系示范场景”。 |
12月底 |
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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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依托省级数据直达系统,积极配合市数据局向省级申请回流数据,更好满足数据应用需求。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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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协调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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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法治保障提能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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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一)健全精准高效监管机制 |
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更新“一单两库”,全面推广“一业一查”。 |
12月底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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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 |
12月底 |
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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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加强对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等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
6月底 |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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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
全面落实《沧州市新华区规范涉企执法检查9项机制(试行)》。 |
12月底 |
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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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明确区和乡办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
12月底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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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应用“扫码入企”APP,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前,扫描被检查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实现执法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
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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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严格落实环保绩效创A政策。 |
12月底 |
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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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三)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
完善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执破融合等制度,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执转破案件,推广预重整程序适用,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 |
6月底 |
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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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开展破产积案清理,采取拍卖、实物分配、租赁、政府回收等多种方式变价处置破产财产,推动破产财产多元化协调处置。 |
7月底 |
区法院、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区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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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完善破产信息查询一站式服务体系,便利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 |
8月底 |
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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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和评估机制。 |
9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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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四)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
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提高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
12月底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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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及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暴力讨债以及插手经济纠纷的黑恶势力,精准打击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法经营、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涉企经济犯罪。 |
12月底 |
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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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严厉打击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赔偿或者敲诈勒索行为。 |
6月底 |
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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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信用建设提优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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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
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招商引资承诺的前置程序,规范招商引资行为。 |
12月底 |
区数政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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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按照市行政审批局推送的“信用河北”网站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等多渠道受理归集的问题线索,及时督办、全程跟踪。 |
12月底 |
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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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开展政府合同履约智能化管理。 |
12月底 |
区数政局、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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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推进化解政府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实施失信惩戒。 |
12月底 |
区法院、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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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二)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
将经营主体基础信息以及反映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信用信息纳入目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形成信用主体档案信用库。 |
12月底 |
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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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配合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
12月底 |
区司法局、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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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按季度共享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供相关部门参考使用。将失信惩戒提示拦截环节嵌入相关信息系统和办事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实施联合惩戒。 |
12月底 |
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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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鼓励引导市场化机构参与个人守信激励应用建设。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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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助企纾困提效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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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一)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
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做好优质项目推介,加快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培育和申报,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
6月底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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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引导企业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促进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 |
3月底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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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组织开展上下游、产供销对接活动,探索工业品在线直播模式,扩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规模,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
12月底 |
区科工局、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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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用好共享工厂模式,帮助企业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 |
12月底 |
区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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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二)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对接 |
出台沧州市新华区政企沟通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企恳谈会制度,邀请党委、政府领导与民营企业家座谈,坚持会前收集诉求,会上解决困难,会后督导落实,形成闭环解决机制。 |
12月底 |
区发改局、区工商联等区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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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依托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听取民营企业诉求建议,协调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一批难点堵点问题。 |
12月底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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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发挥12345热线“客服”作用,推进企业群众诉求“网络+热线”双渠道应答。 |
6月底 |
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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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三)接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组织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专项治理,对无分歧账款发现一笔化解一笔。 |
12月底 |
区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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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
12月底 |
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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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专项治理,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恶性竞争。 |
12月底 |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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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配合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专项治理,整治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启用政府采购“智能辅助监管”系统,严厉打击投标人(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 |
12月底 |
区财政局、区数政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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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四)提高政策服务精准度 |
配合市发改委出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管理办法,对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
12月底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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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省“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动态更新惠企政策及解读内容。 |
12月底 |
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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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建设企业增值服务平台,在政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综合服务专区。 |
12月底 |
区数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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