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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 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环境

新华区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应进必进”工作的决策部署,秉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环境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区本级所有涉企事项和民生领域审批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

加强事项进驻载体建设

为有效承接进驻部门事项及窗口,新华区行政审批局抢抓工期,对政务服务中心立即进行了改建扩容,大厅面积扩容1000平米,政务服务中心面积达到3000平米,增加工位30个。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重新区域划分,设置窗口服务区、咨询帮办区、休息等候区、自助服务区、专属接待区、政务公开区、投诉调解区、后台审批区,新设置投资建设项目服务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区,优化升级营商环境。

强化事项进驻工作协作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入驻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细化进驻准备、事项梳理、工位确定、软硬件要求等具体细则,全面推动事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参照省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出台新华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人员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引导各部门进驻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各部门开展进驻事项业务培训,促进窗口进驻人员业务学习和素质提高。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监督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巡查,向进驻部门通报进驻窗口事项办理及工作作风情况。

推动应进事项全面进驻

对政务服务大厅的布局进行科学谋划,设置投资建设项目服务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区等各类功能服务区,分类设置综合窗口,“一窗综合受理”进驻事项87项,“分领域综合受理”进驻事项258项,“综合窗口材料代收”进驻事项19项,“一站式”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保障进驻事项服务质量

对进驻事项全部分类编制服务事项清单,逐项编制修订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并通过微信平台、政务大厅公示栏。LED显示屏进行集中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看得见、看得懂。强化各审批服务平台、专网专线接入以及相关智能化设施设备配置,实现事项“应进必进”,进则能办。各部门派驻业务骨干进驻窗口,提升新进驻事项窗口支撑能力,全面杜绝事项“两头受理”的情况,确保事项进得来、办得好。

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优化了新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实现了审批事项再集中、进驻事项再规范、办事效率再提高,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对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加强进驻部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