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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6/0001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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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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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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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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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新华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新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活动的通知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市新华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新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活动的通知
依据《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20〕2号)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公益性岗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沧州市户籍,且处于法定劳动就业年龄范围内;
2、已申领《就业创业证》,并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已享受过其他相关扶持政策的人员,需重新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
3、本人无工商营业执照,未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担任企业董事、监事、理事等职务,不存在入股参股、分红等经营性从业情形。
二、报名流程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人员,应聘公益性岗位可通过“河北人社”APP线上提交报名;应聘企业岗位可直接与对应招聘单位对接报名。
报名人员与用工单位开展线上、线下洽谈对接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创业证》。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30日,共三天。
沧州市新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