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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0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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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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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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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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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华区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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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沧新政字〔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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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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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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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华区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
各乡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对原向乡镇和街道赋权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调整。此次共计下放13项,同时附带行使对应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原有的下放事项清单不再执行。
请各单位按此次调整后的《新华区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执行,各相关部门收回原下放处罚事项。各乡办、各相关部门于2025年5月8日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调整并予以公示。
附件:《新华区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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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领域类别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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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管理 |
对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遗留的渣土、枝叶等杂物,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管理单位或者个人逾期未清除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十五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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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市管理 |
对未按规定利用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广告或期满后未及时撤除,或者不及时整修、清洗、更换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或不予加固、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招牌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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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管理 |
对擅自在城市的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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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管理 |
对不按照规定清理垃圾、粪便、积雪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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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市管理 |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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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市管理 |
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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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市管理 |
对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或者牵拉绳索、架设电线,以树承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2023年1月20日修正)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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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文化旅游 |
对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11月7日公布)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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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态环境 |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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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态环境 |
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修订)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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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业农村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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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民族事务 |
对未按照要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公布)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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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宗教事务 |
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行政处罚 |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