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吕家坟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4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4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2.580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4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518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国有土地,西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沧州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北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刘表庄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4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4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2.580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4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0624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长芦大道,南至国有土地、沧州市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鞠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59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9.059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59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5.017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管线,西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2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管线,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孙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59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9.059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59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7163公顷
(二)范围:2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开济街,西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吕家坟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4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59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9.059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59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2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3258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南至沧州碧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北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刘表庄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4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58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65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589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6584公顷
(二)范围:东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北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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