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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1   来源: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邓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47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海丰大道以东的土地,四至为:东至邓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荣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国有土地(2024年六批次1号地),北至邓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36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唐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47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永济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唐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唐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唐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026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水工设施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鞠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47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永济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供电分公司,南至永济路,北至唐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1.405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水工设施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鞠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47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教育园区一期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沧州市教育局,北至沧州市教育局。面积约0.50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水工设施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鞠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47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教育园区一期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沧州市教育局,西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沧州市教育,北至沧州市教育局。面积约0.22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园绿地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荣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47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海丰大道以东的土地,四至为:东至邓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南至沧州建投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2024年六批次1号地),北至荣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0.590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吴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4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绕城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赵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6.441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物流仓储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赵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4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绕城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吴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牛大刚,西至赵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赵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牛大刚,北至赵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23.156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物流仓储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1月2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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