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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分局关于2024 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4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评估考核办法》要求,我区以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沧州华海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石油分公司需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现已监测完毕,调查报告如下

附件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附件2:沧州华海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附件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石油分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为保证此次调查结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欲询详情请联系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区分局土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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