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新华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6   来源: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 马俊亮   职务:副区长联系电话:0317-3045615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 高世杰  职务: 局长联系电话:0317-3021996

监督电话:0317-3027296

监督邮箱:czxhqsw@126.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新华区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

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1

沧州供排水集团供水公司

刘炳贵

2050111 2010111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 0317—3011402

网站标识码:1309020003 备案号:冀ICP备12021913号-1 沧公备1309020200020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xhqwxb2018@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7-2163764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