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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1   来源:

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芦家园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5年第4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8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4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征收集体土地0.380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412

(三)批准时间:2025811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267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91日    

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孙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5年第4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8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4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征收集体土地0.380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412

(三)批准时间:2025811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534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91日    

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鞠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5年第4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8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41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征收集体土地32.008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410

(三)批准时间:2025811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2.008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沧州市教育局,南至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永济路、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沧州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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