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芦家园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5年第4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4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380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412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267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孙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5年第4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41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380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412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1534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芦家园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鞠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沧州市2025年第4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8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41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32.008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410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8月1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2.008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沧州市教育局,南至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永济路、潘房子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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