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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来源: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孙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6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风路以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2.18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医疗卫生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2月6日开始,由小赵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鞠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6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风路以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东风路。面积约2.866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医疗卫生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6年2月6日开始,由小赵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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