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沧州市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沧州市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23﹞8号)确定的年度任务目标,现制定我市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做好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就业、社保等方面工作,有效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4年任务目标力争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基本建成项目12个、7073套。(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市共改造110个小区,涉及楼栋330栋,改造户数9960户,改造住宅建筑面积116.5491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口袋公园建设工程。新建口袋公园14个。(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383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全市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所,校舍面积4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改造卫生户厕37696座,建设公厕1197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市建档立卡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孕妇产前基因筛查服务。在孕期及时对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进行筛查、诊断和干预,有效防止智力低下和聋哑儿出生。到2024年底,保障建档立卡孕妇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八)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新增普惠托位440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九)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组织开展全市120万在校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建立学生电子健康档案,参加脊柱侧弯防控技术培训班,组织脊柱健康知识宣传,推广普及龙引操,对脊柱侧弯学生开展自愿性干预治疗,保障青少儿脊柱健康。(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309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240人,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二)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三)就业促进工程。创建市级劳务品牌10个,优化升级创业孵化基地12家,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四)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全年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职业培训和就业、托养、助学、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评定补贴等服务1868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残联)
(十五)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等“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妇女实施救助。(责任单位:市妇联)
(十六)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5000件以上,让重点人群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七)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2915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八)体育惠民工程。建设或提升标准化体育公园和小型体育主题公园19个,建设更新行政村(社区)新型健身器材38处,建设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31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九)“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培育五星级巾帼家政基地7个,选树五星级“河北福嫂”21名,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乡村)活动400场。(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促消费惠民工程。全市全年组织促消费活动36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扎实推动各项工程有序实施。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民生工程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约束,推动各项工程按计划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强化推进举措。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统筹资源力量,及时有效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为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工程监理,努力打造标杆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营造浓厚氛围。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培树先进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民生工程成效。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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