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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1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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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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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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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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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主题词:
- 文号:
沧州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沧州葡金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45家企业(详见《企业名单》),系经新华区核准登记成立。成立后,上述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经实地核查,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沧州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30号,电话:0317-3529703)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门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名单
沧州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