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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水务局2025年权责清单

新华区水务局(共3类、8项)

序号

权力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依据

备注

1

取水许可证真伪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依据文号: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61号公布,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条款号:第六十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依据文号: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条款号:第五十条、第五十六条。

1-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2

水土流失危害确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依据文号:1993年8月1日国务院令第120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条款号:第三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依据文号:1993年8月1日国务院令第120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条款号:第三十三条。

3

水事纠纷裁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依据文号: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61号公布,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条款号: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依据文号:1991年6月29日主席令第49号公布,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主席令第39号公布;条款号:第四十六条;
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依据文号: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17年3月1日修改;条款号:第四十六条第三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依据文号: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61号公布,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条款号: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依据文号:1991年6月29日主席令第49号公布,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主席令第39号公布;条款号:第四十六条;
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依据文号: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17年3月1日修改;条款号:第四十六条第三款。

4

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依据文号: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条款号:第四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依据文号: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7年10月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条款号:第四十七条。

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查询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1-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6

水利法制查询

《河北省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1-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五)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依据文号: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条款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依据文号:水建〔1995〕128号,根据2016年8月1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条款号:第十五条。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依据文号: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条款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依据文号:水建〔1995〕128号,根据2016年8月1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条款号:第十五条。

8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报告备案

1.《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依据文号:2003年8月1日发改委等8部委令第2号,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2013年第23号进行修正;条款号:第六条;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依据文号:水总〔2004〕第511号;条款号:第十七条。

1.《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依据文号:2003年8月1日发改委等8部委令第2号,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2013年第23号进行修正;条款号:第六条;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依据文号:水总〔2004〕第511号;条款号: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