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正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勤洗手、常通风、少到或不到人群密集场所。严格出入报告审批,在疫情防控期间局全体干部职工到岗在位,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尽可能不请假、不外出,确因工作或特殊原因请假外出者,严格按照请销假程序,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主办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电话:0317——3011402 邮箱:xhqdzzw@163.com
2006-2007版权所有 冀ICP备12021913号 沧公备13090202000208 网站标识码:130902000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7-2161087 邮箱:xhqwxb2018@163.com